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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广东东莞一家雷克萨斯4S店内,一名10多岁的孩子坐在驾驶室,一不小心启动了车辆误操作,展车冲了出去,撞坏了另外两辆新车。
据媒体报道,当时一名家长带着孩子来4S看车,家长下车后,孩子独自留在了车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车子突然启动并冲出展位,和另外一台黑色的雷克萨斯新车迎头相撞,同时波及了另外一辆黑色雷克萨斯,导致其右前门受损,现场狼藉一片。
事故发生后,警方到达现场进行了调查,好在此次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仅是4S财产受损。
那么在此次事故中,究竟谁该负责呢?
在接受极目新闻采访中,有律师认为:8至16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负有教育义务,如果监护人疏于管教,男孩的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监护人负有赔偿责任;同时,4S店作为肇事车辆的销售单位和展区的经营单位,负有组织、管理义务,也要承担部分车辆损失。
所以此次事故中,孩子家长和4S店都有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