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长春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按照这份意见稿,到2025年长春市将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2.5公里覆盖率达到100%,居住用地100%预留充换电设施建设条件,基本实现公共充换电领域智能化。
市发改委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4255辆,预计到2025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6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比例约为1.9%,到2035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1.5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比例约为5.0%。
长春市发改委数据显示长春市充电桩使用情况,长春市已建成充电站2处、换电站2处、公交车充电站18处,已建成各类型充电桩共1577个。
长春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电动汽车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电动汽车推广难度大。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在低温条件下折减严重,市民对于电动汽车购买意愿不强。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机动车总量的比例为0.2%,远低于1.46%的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市已建成公共充电桩仅373个,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为1:11.4。已建成公共换电站2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严重不足。
三是建设与规划缺少统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规划支撑,导致设施建设选址困难、选址不合理、建设时序无法与用地开发同步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难度。
四是建设空间资源未整合。目前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未能与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等城市基础设施有机结合,部分专用充换电设施不能对外开放,导致已建成充换电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
五是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尚未形成体系,缺乏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
根据《征求意见稿》,电动公交车按照桩车比不低于1:3配置充电桩;出租车(含网约车)100辆电动汽车(换电)配置一个换电位;公务车、私人乘用车按照桩车比1:1配置专用充电桩。
预计至2025年,长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6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比例约为1.9%;需建设各类充电桩1.5万个,换电车位200个,其中公交车充电桩1400个,小型车公共充电桩1671个。至2035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1.5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比例约为5.0%;需建设各类充电桩8.9万个,换电车位300个,其中公交车充电桩3500个,小型车公共充电桩10665个。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实现满足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网约车等公服领域100%电能替代充换电需求,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2.5公里覆盖率100%,居住用地100%预留充换电设施建设条件,基本实现公共充换电领域智能化。
远期2035年,基本实现满足私人小汽车、物流车等全领域电动汽车的换电需求,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1.5公里覆盖率100%,小型车专用充电设施实现桩车比1:1。(郭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