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连环追尾的责任认定很复杂,比如说A、B、C、D四辆车,一般情况下A、B、C、D依次追尾,则后车负责前车的赔偿,也就是D负责C、C负责B、B负责A。如果是被追尾后被迫追尾前一辆车,比如D追尾C,C被迫追尾B,那么D车全责,如果B车也因此被迫追尾A车,那么也是D车全责。
高速追尾大多都会认定为后车全责或主责。交通法规明确规定后车必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如果后车与前车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由于前车违规而导致的追尾,那么前车主责,若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则后车主责,所以高速追尾并非都是后车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时100公里以上的速度行驶时,应当在同一车道前车距100米以上。当车速小于每小时100公里时,可以适当缩短同一车道前距车辆的距离,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米。
高速被追尾处理流程
1)打开双闪灯;
2)用手机拍照保留证据(一定要将两车以及标线都拍下来,尽可能可以通过照片看出实际情况);
3)立即报警说明事发地点,可移动车辆的情况下,交警一般要求撤离事故现场(离开高速中央同行区域,尽量靠边,不要影响交通)
4)等待警察到来,警察来后会分析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如有人员伤亡的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先实施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