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南、湖北、陕西等多地已经开始了针对电动车的查处行动,但包括行动最早的深圳在内,目前尚未看到有人因为骑电动车不带头盔被罚款的相关报道。
相反,目前已经有河南和河北两省的省级交管部门,针对市场上安全头盔“一盔难求”的现状发布权威解释,明确对于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而是以纠正、教育为主。比如: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让佩戴安全头盔成为自觉行为。
具体到山东省,目前,山东省公安厅针对这一问题尚无明确回应,对于“一盔一带”的守护行动还处于宣传发动阶段,各地交警大多通过联合外卖、外地等行业开展线下以及线上宣传活动等形式实施,并没有哪个地市开展针对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查处行动。那么,山东省会对此实施严格的查处行动吗?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会被罚款吗?
答案是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山东省肯定会组织针对电动车的相关行动,骑车不戴安全头盔也肯定会是行动的主要对象,但未必会实施罚款这样的硬处罚。为什么?因为没有依据,执法部门实施执法行动,不管是罚款还是记分必须有法律依据。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针对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明文规定。只有针对摩托车的规定: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以上200元以下。目前,山东省以及各地市也没有针对电动车管理的地方法规,也就是说目前在山东省并没有处罚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法律依据。如果这一状况不发生改变,可以预见,山东省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查处仍将以现场纠正和教育为主。而这也是目前国内对于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查处的主流做法。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头盔主要分为全盔、3/4头盔、半盔头盔、上掀式头盔四种。其中全盔能将整个头部,包括嘴巴包裹在内。这种头盔的优点在于防护性好,能够保护头部所有位置。但它也有缺点,因为它将头部整个包裹起来,透气性差,冬天还好,一到夏天佩戴这种头盔会十分的闷热,舒适性差。
3/4头盔是相对于全盔而言,这种盔头盔只保护头部的四分之三,相对于全盔,这种头盔的眼部至下巴位置是空的,所以得此名。它兼顾了防护性和透性,是市场上最为比较常见。它的特点是透气性好但比不上半盔,防护性比半盔好但比不上全盔。
半盔也非常常见,顾名思义,这种头盔只能包裹保护半个头部,它佩戴方便,透气性好,但仅仅能防护头顶区域的安全。
上掀式头盔可以看做是全盔的“补充款”。它的眼部至下巴这一区域是活动的,可以视情况变身成全盔,也可以从全盔变成3/4盔。